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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教育局中小学校校园直饮水供应商入围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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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溪县教育局中小学校校园直饮水供应商入围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2017/4/27 18:43:56      点击:6
    所属地区 福建省 加入日期 2017年04月27日 招标编号 DHZB2017100
    截止时间 2017年05月18日

    正文内容

      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溪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小学校校园直饮水供应商入围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小学校校园直饮水供应商入围招标

    项目编号:DHZB20171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6671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溪县教育局

     

    地址:泉州市安溪县二环南路1号安溪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4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595-232328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66710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号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及技术参数

    数量(套)

    1

    2龙头节能饮水机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内容说明及要求》

    85

    2

    3龙头节能饮水机

    265

    3

    4龙头节能饮水机

    188

    交货和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要求送至项目校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2、投标人为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3、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5、所投产品通过3C强制性产品认证。6、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26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经落实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